谈形声造字与大连LOGO设计
辛晨旭
标志是一种由语言符号或图形符号等构成的视觉传达语言,文字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抽象的图形(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文字是由图形演变而成),在传播的过程中标志具有语言的功能。汉字是以图形、象形文字为基础,进而发展成为音、形、意三位一体的文字系统,成为当今世界唯一仍在使用的图形文字。汉字的构成方法和形态与大连LOGO设计的方法有着相通之处,汉字的图形化表意性有着概括、提炼意念以及在美学方面的优势。汉字本身就是很有效的设计元素。
“形声字”顾名思义,由形符和声符联合组成,缺一不可。形声字是合体字,用一个字符表示这个新字的意义,再用一个字符标明这个新字的读音。前者称为形符,后者叫做声符,形符和声符都是形声字的偏旁。例如“江”字,从水工声,“水”是形符,“工”是声符;“鲨”字从鱼沙声,“鱼”是形符,“沙”是声符。形声字的形符是词义的范畴符号,大体上表示事物的类别或范围;声符则反映这个字在造字时代的读音。这种形式通过“音”和“形”的双重表现往往传达效果明确清晰,能够让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同样,在现代大连LOGO设计中“形”和“声”的结合也是非常必要的,从组织、事物、企业的命名到标志图形的设计,既要听觉上的悦耳又要视觉上的美观。
一、形声造字之法
形声:“以事为名,取譬相成”。字例“江河是也”。意思是说,形声字的编码,要求用事类的名称作为形符,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作为声符,合成一个新字。“譬”谓比拟其音,“取譬”即用以标音的意思。例如“江”读“工”声,“河”读“可”声,它们都是河流,都属于水类,所以都是形声字。形声字同会意字一样,都是合体字,但形声字编码的最大特征是引进了标音符号。许慎曾说:“形声相益为字”,这是汉字编码的一次质的飞跃。
在以形表意的编码阶段,没有形符和声符的区别,形符也是声符。象形字、指事字和会意字的字形,既可以因形见义,也可以因形知音。例如:“人”是个象形字,一看就知道这个字的涵义是人,同时也就读出“人”的音来。这种纯粹表意字固然简单而且直观,但是世界上的事物纷纭复杂,有些意义无形可象,或者事不可指,或者意难于会,必须另外寻找新的编码方法,于是形声字应运而生。形声字的形符主要来源于象形字,例如:“鲨”字的形符“鱼”和“鸭”字的形符“鸟”,都是象形字;而声符的来源除象形字以外,还有指事字,形声字的编码历史悠久,从古代直到今天,方法上复杂多样。概括起来,形声字的编码大抵分为加符和变符两种,以加符为主。
形声字的编码,除加符和变符以外,还有其他的来源。《说文解字》中所说的“亦声”(兼声)字,也可以看做形声字。例如“驷”字,从四马,为会意字,其中“四”兼声,可以算是特殊的形声字。由此,这种“形”、“声”兼备的造字方法对于大连LOGO设计而言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这也是“视”和“听”的完美整合。
二、“视”和“听”的整合
标志的名字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语义性作用、语音性作用和视觉性作用。语义性作用是以名称所指的对象(商品等)相当的观念以及名字所具有的、能使对象产生美好的意象;语音性作用,又称语音意象,是来自声音的意象,其重点在于易于发音,听了就明白,或是指音色、旋律、韵律等音感因素与名称的指称对象相适应的图像;视觉性作用,又称图像意象作用,是适应名字所指称的对象的图像。只有三者的融合,才能组成整体意义上的名称概念。
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标志都是以一种平面的视觉形象出现的,但我们应当知道,标志在拥有视觉形象的同时还具有听觉的语音,其可以读出声的组织,企业或产品的名称就是标志的语音部分,只是这一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我们忽略罢了。好的图形大连LOGO设计本身就具有音感,它是通过造型、色彩、图形的节奏等造型要素的编排设计体现出来的。其他的声音因素也可能被包括进来,如组织、事物或企业的形象音乐、产品广告歌曲或其他美妙动人的声音等。又如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其电影片头的厂标中狮子的吼声,由于反复地出现,以至于成为了听得见的声音标志。
标志就是组织、事物,企业或产品等的形象。标志在传播过程中,就如同一个人在同另一个人亲切友好的,或严肃的,或庄重的谈话,因此标志在传播过程中的语气,必须与标志拥有者所建立的组织、事物、企业或产品等形象和营销战略相吻合。如IBM公司的标志就给人一种庄重、严肃的语气感,而我国的申奥标志则给人一种东方人特有的稳重而又不失亲切的语气感。标志的语气由视觉形象部分的造型、色彩、编排等构成的语气感与信息内容本身的语气感两部分构成。如果标志是一个由文字组成的表音标志,或是标志中有文字的音形标志,那么这些文字必须非常容易的被信息接受者认出来和读出来,同时还必须让其意美、形美、音美,朗朗上口。如日本的“MINOLTA”牌照相机的中文译名“美能达”,就是一典型范例。除此之外,我们要避免构成标志的文字或标志中的文字,读起来或听起来易使人联想到一些猥亵的内容或其他令人讨厌的字词及声音。不同地域的一些方言也可导致这种情况,如“爽歪歪”的产品名,在当地是一种普通用语,在别的地方就有猥亵的嫌疑了。
为了更好地传播,组织、事物或企业经过精心策划,并邀请作曲家谱曲为其量身订做地谱写专用于建立形象的音乐,并由演奏家演奏完成,或选择某一种特殊而美妙动人的声音,经有计划地反复播出,从而构成了听得见的声音标志。如各大电影公司的片头音乐,可口可乐的广告歌曲等。当声音标志与图形标志结合起来共同诉诸社会大众和消费者的感官时,标志信息的传播更为强烈和有效。由于其反复地刺激社会大众和消费者的听觉神经系统,致使有时即使在没有声音标志的情况下也能使人们透过图形标志联想起声音标志——一种动听或令人振奋的声音,或一段美妙的音乐。如人们在看到娃哈哈标志时,就会自然地回忆起电视广告中的“娃哈哈”歌曲和音乐。又如熟悉南方黑芝麻糊的消费者,当看到它的标志时就能联想到那段亲切、熟悉的吆喝声等。目前声音标志越来越得到组织、事物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重视,因为美妙动听的声音是超民族、超国界、超语言的人类共享的语言。
事实上,我们中国内地的一些商家也在追求所谓的国际化“洋名”。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了这种外来文化的侵蚀,及时发出了弘扬民族文化的呼吁。如果考虑到国际市场,而采用西方人容易理解、容易接受的“洋名”,也未尝不可;但用于国内销售,于情于理都不恰当。命名是一种文化,它反映了传达者和受传者的语言经验、文化、知识、感受和关心度等方面的变化。为用于国内贸易的商品取“洋名”,并为人们接受,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善于吸收其他民族优秀品质和文化的伟大民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民族文化亟需我们挖掘整理,使之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在中国民间美术中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福在眼前”即利用蝙蝠的“蝠”与“福”同音,古钱的“钱”与“前”谐音,又古钱的“方孔”亦叫“眼”,把它放在蝙蝠的眼前,组成“福在眼前”图案。寓意幸福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喜上眉梢”用喜鹊的“喜”,梅花的“梅”与“眉”,绶带的“绶”与“寿”;过春节时常常把“福”字倒贴,表示“福到”的愿望等等。中国老字号的店面标志也用此种组合,如“东来顺”、“荣宝斋”、“同仁堂”等。
这种“音”、“形”并置的形式在现代标志中也多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