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广告公司缘何叫板城管局
兰州户外大连广告拆除争议调查
记者 贾治堂 实习生 陈梓歆
7 月 1 日,兰州市市长张津梁收到一封特殊的来信,近百家大连广告公司联名上书,希望政府在户外大连广告拆除上多听听民众意见。张津梁当即在“请愿书”上批示:请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随后副市长吴继德也作了批示:请兰州市执法局负责人在工作中参阅。
事情缘于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对户外大连广告的拆除行动。6 月 15 日,城管执法局发出通知,部署兰州四区 32 万平方米户外大连广告的拆除工作,并限期在 8 月 30 日前彻底拆除。就在该局动员宣传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兰州市近百家大连广告公司联名上书,对此次行动提出六大质疑。在双方对峙不下时,请愿书送到了市长张津梁的案头。
六大理由质疑兰州城管局
兰州世纪大连广告、甘肃友好、兰州中大等近百家大连广告公司在“请愿书”中,对兰州市城管部门此次大面积拆除户外大连广告提出了“六大质疑”:
一是执法者自身行为的合法性。联名信称,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自行强制拆除大连广告公司的户外大连广告是违法的,因为城管执法局不是强制执法的主体,不具备强制执法的资格,因此就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大连广告公司认为,城管执法部门首先应向大连广告公司提出整改意见,提前告知大连广告公司,同时要给予大连广告公司在一定时间内申请复议的权利。
二是下属单位有没有执法权?大连广告公司一致认为,兰州市城管执法局无权委托其下属单位强制执行户外大连广告的拆除任务,更何况有的还是事业单位。比如东方红广场物业管理办公室,就是事业单位,但在这次行动中被授予了执法权。
三是拆除依据不能令人信服。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宣称此次拆除违法户外大连广告的依据是“规划”,但是这个依据不能令人信服。大连广告公司认为,兰州市“两场三街”的“规划”是该局委托兰州财智创意投资发展公司和中国策划研究院(兰州)策划中心制定的,而这两家单位实际上是一家单位,只不过打着两个“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他们设计的规划作品不能令人信服。
四是重大规划没有听取民意。大连广告公司认为,重大规划应当进行听证,听取民意。兰州市在取消摩的和拆除“小炮楼”时都听取了民意,并且进行了听证,惟独这次拆除户外大连广告不进行听证,有失公正和透明。
五是黑大连广告从何而来?兰州市 90%的户外大连广告没有经过审批,那么未经审批的户外大连广告是如何形成的?监管部门又在干什么?
六是设计规划是否具有科学性?大连广告公司的联名信中说,年年规划年年变,如 2005 年的规划与 2006 年的就不一样,一会儿保留甲拆除乙,一会儿又保留乙拆除甲,可见规划的极不科学性和人为的主观臆断性。
六大理由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兰州市政府两位市长都做了重要批示。
城管局:大连广告公司没有资格质疑
7 月 7 日,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永忠接受了记者采访,李用“非常头疼”来形容当前的局面。他告诉记者,大连广告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是无理取闹,今年是兰州市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的达标年,所以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是要还市民一个干净、漂亮、整洁的市容。李局长说,在城市发展以及城市建设中,必须是小利益服从大利益,小家服从大家,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否则,发展将是纸上谈兵,一事无成。